新入庫美車─BMW X5 4.8is。養一輛車最貴的不是稅金而是折舊,前一手早已把它攤掉了,她不用一百萬,多值得!
四月要繳牌照稅了
每年的四月是汽車牌照稅的繳稅期,時間從4月1日至4月30日為止,就像所得稅一樣,之後每超過2天會加計1%的稅額,此謂「滯納金」,超過30天後,如果在路上被查獲,就會被罰2倍的稅額,相當可怕。
舉例而言,一輛T牌ALTIS 1.8的一年牌照稅是7120元,如果5月多還沒有繳稅,在路上被稽查人員查獲(包括停在路邊人不在車上),依法就會被罰7120X2等於14240元的罰款,還不包括原本的7120元!在中華民國只要涉及「稅」的事,除非你決定不再留任何資產,否則都逃不了的,所以快點去繳吧!
但這其中又有一巧門,即是「展延」,因為一般繳稅通知書都是以平信寄出,所以難免會收不到,這會致使一些義務人無法繳費,地方稅務局通常對這類的案件會予以寬容,展延的時間大多是7月-8月,換言之,如果你5月要繳所得稅,4月的錢覺得太緊,可以在5月初時打電話給稅務局的承辦,說沒有收到單子該怎麼辦?這時他就會補寄一份到你的指定地址,這時時間就會展延了,但同一個人最好不要常用會穿幫。
這意思是說,「絕招」非到必要時不要用,否則就變爛招了。
有些車主因不闇法律,車子不開了就將之放著放著,結果一放就3年5年沒有動它,結果竟被逕行註銷牌照(因未定期驗車),又開著上路被警伯攔下,就被以「使用註銷牌照」為由加罰2倍稅金還有追繳前幾年的稅金,一罰就10幾萬;幸而日前政府已修法,此種案例最高罰額不得逾15萬元,但這只對例如勞斯萊斯的大CC數車主較為有利。
基此,如果你的車極少使用,或最近一陣子要出遠門不用它,建議先辦理「停駛」,因為稅費的計算是以「天數」為準,這樣的話,就不必再付那沒有再用的車的稅費了,但以一年為限,超過就必須註銷該牌照,日後再領牌會變成另一個牌號,成本是600元的鐵牌費,如果當年有選號8888的車主必須注意。且停駛超過三個月以上,復駛就必須重新驗車,有點麻煩。
但對「重稅金」的車來說,特別是一人多車的玩家級人士而言,停駛車牌省下的稅金讓人安心。例如BENZ S550,它「一天」的稅金要200多元,如果停駛一個月省下的稅金多達7千多元,可以再租2個車位了。其中的奧妙,恐怕只有在玩這種車的人才理解了。
至於7月的汽燃費,它是「費」而不是「稅」,這不公不義的錢,早在20多年前就在檢討,至今仍廢不了,和國內的政治社會情勢有關,容後再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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